直属三分校关于2019年秋季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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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6-02 14:17:02

直属三分校

关于2019年季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习中心、各辅导员

为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毕业环节教学管理及业务流程,及时快速办理毕业,保证学生毕业后2个月内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提升毕业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根据《西安电大关于2019年7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我校2019年季毕业生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毕业审核工作

于2019年6月5日前,各辅导员完成第一批次毕业审核工作。

2.第二批次毕业审核工作

于2019年7月13日前,各辅导员完成第二批次毕业审核工作。

3.第三批次毕业审核工作

于2019年8月25日前,各辅导员完成第三批次毕业审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分校教务办在领到毕业证书后,统一分整、清点无误,内将毕业证书发放各辅导员,各辅导员在收到毕业证书后,一个月内内发放至学生。

2.各辅导员毕业审核前,须核查学生图像采集情况,未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不予毕业审核。

3.本次毕业审核按照专业规则要求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不再审核我校学生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成绩。

4.2019年7月毕业审核的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2019年5月31日后提交免修免考申请的学生,应按2020年1月及以后的毕业批次申请毕业。

5.继续报读我校专升本学历教育的2019年季毕业生,毕业审核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前,以确保专科学历信息能够及时上传学信网,保证我校专科毕业生专续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特别说明

1.本科法学、水利水电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可按照上述时间点进行毕业审核和学历注册,但毕业证书须加盖合作高校公章,不能按照上述时间点办理毕业证书。

2.国家开放大学在毕业审核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上报教育部学信网。同时,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即是学历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的有效日期,原则上,2019季第一批次毕业审核的毕业生,其学历信息在学信网自2019年7月31日起可公开查询。

3.毕业证书发放期间,各辅导员要妥善保管毕业证书,学生领取毕业证书时须核对信息是否准确,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原则上,毕业生学历信息不再进行修改,如有特殊情况,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再上报国家开放大学进行处理。

4.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加强督促与管理。做到当季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全部按时发放,及时统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发放结果在办学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每学期末将毕业证书的发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学籍管理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辅导员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审核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按时完成。在毕业审核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朱 静   曹  艳

 

附件1:《西安电大直属三分校毕业审核学生名单》

附件2:《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学士学位承诺书

附件3:《西安电大直属三分校毕业证书、档案及学位证书发放登记表(教务办下发辅导员样表)》

附件4:《西安电大直属三分校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及学位证书发放登记表(辅导员下发学生样表)》

附件5:《西安电大直属三分校毕业生档案保管要求及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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