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三分校“共享优课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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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8-25 08:35:10

共享优课堂”是我校教学管理与实施改革的重要举措,有效的将线下与线上课程教学紧密结合,不仅是面授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智慧学习的重要举措。根据我校有关“共享优课堂”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分校“共享优课堂”管理办法。

一、共享优课堂”前期准备

1、在学期初学校下达“共享优课堂”课程安排之后,分校教学管理部门应召集涉及的辅导员召开课程实施会议,就具体课程的实施与管理进行必要研讨;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分校有关“共享优课堂”组织与实施的相关要求。

责任人:分校教学主管

2、分校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共享优课堂”所涉及的课程对分校原有教学安排进行适时的调整,并根据具体课程的难易程度分别制定对“共享优课堂”的教学支持方式,可分别采取课后网上答疑、面授辅导课程解惑、学生小组讨论等。在授课过程中要及时拍摄上课情况上传学校“共享优课堂”QQ管理群,并关注上课期间是否一切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和支持服务部门联系。到岗时间应在课程正常播出前半个小时到岗,提前做好准备。

责任人:教学管理人员

3、分校技术人员提前落实“共享优课堂”授课教室的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收看效果。如果设备安装调试影响了“共享优课堂”的正常开展,每影响一次扣减当月工作计划分值5分。技术人员应在课程播出前3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保证设备正常播放,如有问题及时和学校技术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处理。

责任人:分校技术人员

二、共享优课堂”开展期间

1、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学生参加“共享优课堂”课程学习,确保教学过程的顺利开展,各辅导员学生到课率必须达到学校要求的比率,该比率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确定,经分校主管领导审核。统筹课的平均到课率要达到35%以上,辅导员要及时通知学生按时上课,指导学生根据要求进行签到。对于到课率未达到35%的,扣减相关辅导员的学生管理绩效。

责任人:分校辅导员

2、在“共享优课堂”授课期间,要求相关辅导员随堂听课,关注学生学习状况,及时收集学生反馈。在听课过程中,关注课程收视情况,如出现收视异常的,必须及时反馈给分校教学值班人员,由分校教学值班人员在“共享优课堂”QQ群中反馈。因未能及时反馈信息造成学生不能正常收视课程的,分校对相关责任人及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人:辅导员、技术人员、教学值班人员

3、在“共享优课堂”课程授课过程中,如与突发状况,分校教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解决,如分校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校协助解决。如果无法继续收看,分校教学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学生说明情况,由辅导员安排学生开展班级活动。

责任人:相关人员

4、分校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在“共享优课堂”开始后和结束前拍照上传“共享优课堂”QQ群。对于未按时上传图片或未按要求撰写通讯报道的,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人:教学管理人员

三、共享优课堂”课程结束后

1、分校教学管理人员按照客观实际上报工作突出人员名单,由分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给予工作突出人员相应的奖励。

2、分校教学人员应收集、整理、存档当学期“共享优课堂”的相关资料,对“共享优课堂”开展情况进行小结。

本办法自2018年4月25日起实施。







                                      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三分校

                                           2018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