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三分校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生学籍异动及选课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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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8-15 10:20:24

直属三分校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

学生学籍异动及选课缴费工作的通知

 

学习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国开教函〔2021〕16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生学籍异动及选课、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习中心、各辅导员做好相关工作。

一、学籍异动工作

1.2021年秋季学籍异动操作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逾期本学期不再处理。

2.新系统内学生需要进行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的,请在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CPS1.0)中逐级提交申请并审批。

3.申请学籍异动学生需要填写相关学籍异动申请表,具体要求详见《西安开放大学学籍异动上报材料要求》。相关纸质、电子材料请各辅导员在8月25日前收集整理完,报教务办屈浩老师处审批。

二、课程注册工作

1.课程注册对象:2014年春季至2021年秋季入学的学生。

2.各学习中心、各辅导员通过“西安开放大学选课缴费管理平台”为学生办理课程注册(选课)手续;学生通过该平台完成所选课程缴费手续。

3.老生选课缴费截止时间9月5日(周日),逾期则不再办理。9月6日-8日(周一至周三),教务完成各学习中心、各辅导员上报的课程注册特殊情况处理;教务办在教务管理系统(CPS1.0)中完成选课确认工作。9月9日(周四)前,教务处完成课程注册数据的上报工作。

3.2021年秋季新生选课工作,在学号下发后一星期内完成选课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收费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明确开放教育学费收缴要求,根据《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陕财办【202111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西安开放大学组织承办的所有学历教育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全额上缴学费,统一纳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按预算管理核拨。具体要求如下:

1.收费对象。学校开放教育所有课程注册的在籍学生。

2.收费范围。学校开放教育办学工作涉及的所有直属办学和系统办学单位。各办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与我校签订的办学工作协议有关内容条款,履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缴费义务。

3.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委、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和陕价费函【2004】34号文件批复内容收取学费。同时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教育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陕财办综(2021)5号)文件要求向所有缴费人开具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四、相关要求

1.请各辅导员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要求在正常缴费期内尽力督促学生按时缴费,确保课程学习周期,保证教学质量。同时认真核对课程注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课程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再次注册。首次注册指拟修的新课,再次注册指须重修的课程。

3.新生第一学期注册的课程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老生每学期注册的新学课程(首次注册)原则上不得超过9门课程(或不得超过22学分),补修课程除外。每学期注册的课程总门次不得超过13门(不含补修课程)。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本科补修课程应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进行课程注册。请各学习中心、各辅导员仔细核对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是否需要注册补修课程,如若需要,请提前注册补修课程。

5.未注册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试、免修免考及学分替换。

6.凡本学期需进行学籍异动的,请各学习中心、各辅导员先完成转学籍、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工作审批,然后再为学生办理选课手续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四、支持服务电话

教务与学分银行管理办公室:朱 静13109501116

                                       曹 艳13484626951

                           屈 浩18309212129

 

 

 

                                         2021年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