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三分校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
学生基本信息修改上报工作的通知
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是指毕业生或在籍生个人信息的修改。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基本信息规范管理,保证学籍学历管理质量,适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信息电子化操作管理方式,现提出采用收集信息电子版格式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限要求
1.新生信息修改
入学时信息录入错误的,在入学第一学期内提交修改申请。
2.在籍生信息变更
在读期间,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及时提交申请,不得拖延到毕业时或毕业后。
3.毕业生信息修改
原则上不接受毕业生信息修改的申请。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教务系统和学信网均不进行修改。
二、信息修改更正原因
1.信息变更
是指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身份证号等变更。
2.录入错误
是指招生报名时学生基本信息录入错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性别。
三、材料要求
1. 截止时间
请各学习中心,各辅导员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及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办公室。
2. 纸质材料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根据学生学籍状态,新生、在籍生、毕业生按学号升序填写对应的《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信息变更与录入错误分开统计,见附表1-附表3)
3.电子材料
(1)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必须提交电子版的信息修改(信息变更/录入错误)统计汇总表(信息详见附表)和证明更正内容的图片材料,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到346163008@qq.com。
(2)证明更正内容的图片材料
以JPG格式提交,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新生、在籍生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不用打在文件名中。要求:①文件命名中的“姓名”请与excel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中“姓名”列中的姓名保持一致。②图片清晰可辨,分辨率在200×200以上,每张大小控制在1MB以内;③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同一页;③每幅图片按内容命名,如身份证、户口页等。不同更正内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证明材料样例见附件2。
联系人:屈浩
2018年10月10日